| 关于举办开发企业经办人员预售资金监管新《办法》政策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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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蓟县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1-11-24 文章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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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新修订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津政办发〔2011〕115号)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使开发企业业务经办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新政策和新的业务操作流程,保障新《办法》顺利实施,决定举办预售资金监管新《办法》政策业务培训班。现就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分两批进行培训:
第一批:2011年11月29日(周二)上午9:00-12:00;
第二批:2011年11月29日(周二)下午2:00-5:00。
二、培训地点 天津大礼堂中剧场(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宾水道交口)。
三、参加范围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销售、财务等部门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经办人员。
四、培训内容 新《办法》各环节业务操作流程。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请于11月25日下午16: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资金监管中心并以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确认;
(二)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中务必准确填写培训人员手机号码,培训批次安排等信息将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
(三)会议及资料费每人200元;
(四)参加第一批次培训的人员请于11月29日上午8:00,开始在天津大礼堂中剧场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手续;
参加第二批次培训的人员请于11月29日下午13:00,开始在天津大礼堂中剧场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手续;
(五)为加快培训报到速度,另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写好需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并现场提供。
附:预售资金监管新《办法》培训报名表
资金监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殷向斌; 联系电话:28239492;邮箱:tjzjjg@126.com)
附件:
预售资金监管新《办法》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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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11-11-24 已被阅读: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