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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市场处职能调整的通知

天津市蓟县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08-9-24 文章来源: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依据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机关部分处室和有关单位职能的通知》(津国土房人[2008]514号)的要求,原房产管理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房屋租赁经营单位备案管理等职能已于2008年6月27日调整到房地产市场处。需办理房屋租赁经营单位备案及换证的企事业单位请到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业务。

  地址:河北区民主道52号
  电话:24462018
发布于:2008-9-24 已被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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