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培训会议召开 |
|
|
| 天津市蓟县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08-11-12 文章来源: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
|
11月7日至8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培训会。培训分三期进行,主要内容针对新《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市2000余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700余名已取得《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的项目经理参加会议。
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王莙处长对新《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进行逐条讲解,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主要职责。并就筹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赋予的新职责等进行现场讲解。对新《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确立的八项新制度进行说明。一是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物业从业人员市场准入和继续教育制度。三是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前期查验和日常检查制度。四是物业服务中介机构和外埠来津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制度。五是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预警报告制度。六是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公示制度。七是物业管理用房公示和登记制度。 八是物业服务内容和特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现场公示制度。 会议要求,全行业要以贯彻落实新《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大物业管理工作力度,增强依法管业和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和谐物业管理与服务氛围。 |
| 发布于:2008-11-12 已被阅读: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