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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中心简介

天津市蓟县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07-3-16 文章来源:鉴定中心
                           天津市蓟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天津市蓟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是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授权的全县唯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中心内部拥有一批高职称、高素质的房屋安全鉴定专家队伍,配备了国内先进的鉴定检测仪器和设备,取得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准的二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房屋修缮及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鉴定,是蓟县最具权威性的“房屋医院”。
     “中心”以专业化的水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社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高效保障。
一、中心宗旨公正  公平  准确  科学
二、鉴定范围:
受理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委托的全县范围内各类房屋安全鉴定。
1、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包括构筑物);
2、房屋修缮及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鉴定;
3、发生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事故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引起的房屋安全紧急鉴定;
4、危险房屋鉴定;
5、危险房处理建议;
三、房屋安全鉴定申办程序
1. 填报委托书。依据委托书栏目要求,详细如实填写。
2. 委托人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时,应提交被鉴定房屋的建筑、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房屋权属证明。
3. 委托人申请房屋拆改装修鉴定时,应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审批表,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建筑物的建筑、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房屋权属证明。
4. 委托人申请在房屋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悬挂物等设备,需做房屋安全鉴定时,应提交该建筑物的原建筑、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房屋所有人、房屋经营管理人签订书面协议,房屋权属证明。
5. 委托人办理建筑物内、外防雷装置检测,应提交该建筑防雷设计图纸、房屋权属证明。
6. 预交鉴定前期费用(鉴定费的50%)。
7. 根据鉴定项目、规模及内容确定鉴定日期,委托人应协助需鉴定的建筑物范围内鉴定取样及相关准备工作。
8. 鉴定时间根据鉴定项目的复杂程度现场检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报告,交于委托人。委托人取件时应交齐鉴定全部费用。
9. 对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在1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四、服务承诺
本中心在房屋鉴定检测工作中做如下承诺:
1. 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始终强化质量意识。出具公证、科学、可靠的鉴定报告。
2. 鉴定工作,以检测数据为依据,不受人为因素影响,保证其准确、公证、无误。
3. 贯彻为用户服务的原则,为被检单位保守技术秘密,不泄露被检单位的检测数据。同时作到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4. 服务宗旨:鉴定科学、技术严谨、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天津市蓟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简 介
联系电话:29197988
监督电话:29140364
单位地址:天津市蓟县中昌北路5号(房管局二楼)
发布于:2007-3-16 已被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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